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内财税〔2021〕3号)文件要求,现对通辽市本级审核用人单位202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情况予以公示。
截至2025年12月19日,市本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共审核认定用人单位87家,安置残疾人320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公示办公室设在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8楼810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5)2730882
特此公告
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电话:0475-2730867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