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经市政府批准和法律确认的由残疾人及其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作贡献。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就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6、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残联交办的与残疾人有关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单位(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通辽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
(三)通辽市残疾人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部门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2家,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现有车辆:1台轿车。人员基本情况,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员11名、工勤编制人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9名,实有在职人员21名、离退休人员11名。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财政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39.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16万元;公用经费7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11万元;项目支出107.31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总计439.16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39.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9.3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439.1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6.1万元,下降67%;支出总计减少216.1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相应经费减少,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大楼建设接近尾声。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33万元,占收入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02万元,占76%;项目支出107.14万元,占24%;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9.3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439.1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1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减少216.1万元,下降67%;支出减少216.2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相应经费减少,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大楼建设接近尾声。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02万元,占79%;项目支出86.37万元,占2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96万元、津贴补贴9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89、住房20.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67,退休费11.16万元,较上年减少2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减少;公用经费7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1万元、电费0.96万元、取暖费15.28万元、物业管理费33.95万元、差旅费7.89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较上年增加减少52.0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费用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用于车辆维修,燃油,过桥、保险等支出,以上年相同。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万元,比2016年减少93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大楼建设接近尾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完成康复医疗、康复训练、社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工作、落实0到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和重度精神病住院治疗补助,全年为600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2、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目:认真落实《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脱贫攻坚、职业培训、就业扶贫基地建设等项工作、全年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2200名、城镇残疾人就业600名的任务目标。
3、残疾人文化体育项目:及时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动员苏木乡镇街道办、嘎查村社区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创建残疾人社区文化示范点、残疾人体育进社区示范点20个、争取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例15%以上、为推进我市“双城”建设和“健康通辽”规划实施工作贡献力量。
4、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通辽市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已经投入使用两年,入住的市残联及两个中心、市军休所、康复保健医院、中心食堂等单位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了保证该中心正常运营,市财政例入了财政预算56万元,市残联和康复托养中心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量保证该中心安全运行。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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