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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残工委发〔2025〕3号)有关要求,在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市直各单位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通辽市表彰推荐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工作专班研究,并报请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确定我市4个自强模范、2个集体和3名个人为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正式推荐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如不存在影响推荐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

受理部门:通辽市表彰推荐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工作专班

联系电话:0475-2730866

电子邮箱:tlclzx@163.com

通讯地址:通辽市青龙山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邮政编码:028000

附件: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拟正式推荐对象和主要事迹

通辽市表彰推荐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工作专班

2025年8月18


附件:全区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拟正式推荐对象和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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